德國模型玩具很受歡迎,很多客人採購時的疑問,這邊也收集官方的說法,提供客人參考。
此處是個人消費案件。
如果你是網路賣家,數量多於 "數量零星" 的定義,則請另外就近洽詢當地海關。
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客人,則請就近向當地海關洽詢相關規定。
文章出處: 台灣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網頁
http://taichung.customs.gov.tw/ct.asp?xItem=20669&ctNode=12856
問:從德國訂購了一件靜態模型玩具收藏,商品加運費一共499歐元,換算台幣約2萬元,店家以郵包方式寄送,請問我需不需要報關?要課稅的話要繳多少錢?如何繳?
答:
1. 本案郵寄進口之玩具價值約臺幣2萬元,依規定不需要報關。另依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規定:模型玩具係歸列稅則第9503.90.10.90-4號,稅率為0,故不需課徵進口關稅。
2. 另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:「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,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業稅」。及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:「進口貨物按 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後之數額課徵5%之營業稅額」。準此,本案所應繳納之營業稅捐為(20,000+0)*5%=1,000元。本關會開立小額郵包 進口稅繳納
證,隨同郵寄包裹送至收件人府上,請將應繳納之稅款交付郵差即可領取包裹。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 / 台灣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網頁–